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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思想在纳税筹划中的应用(3)

时间:2013-07-23  点击: 来源:未知

  比如,销售价值60万元的房屋,为了达到营销的目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找装修公司用20万元对房屋进行装修后对外销售,就是一般所说的“精装修房”。房地产开发公司以精装房按80万元对外销售,就应按80万元缴纳5%的营业税4万元。装修公司按20万元缴纳3%的营业税6000元,合计4.6万元。但是,如果将房屋和装修分开销售,即在房产销售时,与业主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60万元的房产销售合同,一份是装修公司委托开发公司与业主签订的20万元房屋装修合同并分开开发票(装修公司开20万元的装修发票,开发公司开60万元的房产销售发票),情况就是,房屋60万元、装修20万元。房地产公司应缴纳3万元的营业税,装修公司还是缴纳6000元的营业税,合计3.6万元。由于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房屋价格提高,导致了其多缴纳营业税1万元。

  在进行企业投资的纳税筹划时,需要注意相关问题。要具备超前意识。在经济业务发生之前,应准确把握从事的这项业务所涉及的业务过程、业务环节,涉及的税种、税收优惠政策,涉及的税收法律、法规中存在的可以利用的法律空间。最后,必须考虑纳税筹划的风险性。防范由于不能充分把握税收政策的整体性而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形成的纳税筹划风险。(注:本文写作时企业所得税率为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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