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京审
  业务咨询:010-82672400
  投诉建议:13701000699
  E-mail: lzm@cpa800.com
您现在的位置:京审首页 > 常见问题(FAQ) > 税审 >

详解注销清算流程及税务方面应注意事项(4)

时间:2013-08-01  点击: 来源:未知

  ●股东会通过的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股东会确认的企业清单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股东会确认的公司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税务(国税、地税)完税凭证原件、复印件;

  ●清算组出具的经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报告(一式两份,要求清算组成员签名,股东会确认)。

  2、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明。

  ●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股东会通过的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

  ●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报告;

  ●《企业法人营执照》正、副本及公章;

  ●清算组织成立的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三次的报样;

  ●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在线客服系统
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