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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考验会计师事务所

时间:2011-01-18  点击: 来源:未知

    2010年即将过去,而201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也将开始,而审计工作中的各大风险领域和疑难特殊事项无不考验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

  日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通知》(会协[2010]10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证券期货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切实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全面提升年报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在保护公众利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作用,做好2010年度年报审计工作。

  中注协在《通知》中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年报审计时,对上市公司面临的十个重大风险领域给予充分关注。中注协同时还指出,今年还将继续密切关注上市公司“换所”现象。

  总体要求

  以风险导向审计理念为指导

  中注协在《通知》中要求,在201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会计师事务所要以风险导向审计理念为指导,以风险防范为主线,以健全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为保障,恪守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优化审计工作流程,切实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做到审计程序到位、审计证据有力、审计结论恰当、审计轨迹清晰、审计底稿完整。

  对此,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徐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京都天华正在学习领会《通知》内容,努力做好201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

  中注协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要严格遵循执业准则。把风险导向审计落到实处。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尤其是最新变化情况),有效识别和评估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充分考虑由于舞弊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可能性,针对风险评估结果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避免风险评估流于形式。

  中注协指出,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要精心计划审计工作,合理安排审计资源。项目合伙人和项目组关键成员应当高度重视并尽早安排计划审计工作,在初步业务活动的基础上,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对项目组成员进行恰当分工和指导监督,避免审计计划流于形式。

  中注协还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要设计和实施好进一步审计程序。合理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充分关注控制测试结果是否支持风险评估结论,同时考虑控制测试结果对实质性程序的影响;确保函证、存货监盘、固定资产检查、截止测试等常规审计程序落实到位。无论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结果如何,无论选择何种审计方案,也无论事务所承接业务的时间长短如何,注册会计师都应当针对所有重大的交易、账户余额及列报实施应有的实质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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