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处变更名称所需材料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时间:2011-03-07 13:36

代表处变更名称所需材料


1 、首席代表签署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 、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的关于名称变更的申请书;
3 、外国(地区)企业所在国或地区的有关当局出具的该企业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
4 、登记证、 IC 卡(电子版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照;
5 、外国(地区)企业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委托书、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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