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代表处注销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时间:2011-03-07 16:21

外资代表处注销需要提供的材料


1 、 首席代表签署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销申请书》;
2 、 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的注销申请报告;
3 、 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银行账户注销证明;
4 、 债务和其他有关事宜清理完结的证明文件;
5 、 登记证;
6 、 公章、代表证;
7 、 外国(地区)企业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委托书、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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