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代表处延期所应提供的材料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时间:2011-03-10 13:31

1 、首席代表签字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表》(原件);

2 、房屋产权证和租赁合同 (复印件)

3 、原登记证(原件)。

4、代表处年度工作情况小结 (原件)

5、驻在证明、指定办公场所批复(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IC卡(原件)

7、国、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8、首席代表护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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