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京审
  业务咨询:010-82672400
  投诉建议:13701000699
  E-mail: lzm@cpa800.com
您现在的位置:京审首页 > 最新信息 >

快讯!税务总局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8)

时间:2020-03-23  点击: 来源:网络

  研发机构申报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采取发函调查或其他方式调查,在确认增值税发票真实、发票所列设备已按规定申报纳税后,方可办理退税:

  

  (一)审核中发现疑点,经核实仍不能排除疑点的。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申报退税的。

  

  (三)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退税的。

  

  第十四条 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的应退税额,为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在线客服系统
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