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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报须知(2)

时间:2010-02-03  点击: 来源:未知

3. 重大科技专项相关成果的市场转化项目,尤其是前瞻性、战略性产业的培育项目;
4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显示度的重点创新项目;
5.初创期的科技型小企业、尤其是科技企业孵化器内企业项目和大学生创业项目。
三、不支持的对象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
3.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4.已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并得到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
5.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
6.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7.《指南》中明确当年度不支持的项目。
四、申报条件和截止时间
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和项目所处的不同阶段,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分为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一般创新项目(含西部欠发达地区试点项目)、重点创新项目,其中一般创新项目有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两种支持方式,其他类别均为无偿资助支持方式。
(一)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
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是支持创业初期、有较高的创新程度和技术水平、市场前景好,但企业资金较少的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不高于300万;
2. 自注册成立到管理中心的申报截止时间不超过36个月;
3.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4.资产总额不高于3000万元;
5. 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
6. 申报的项目尚未形成销售;
7. 没有承担过创新基金项目。
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包含软件产业基地)等中小企业专业孵化机构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对大学生创业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以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立项项目,资助额度20万元—40万元。所有申报项目需经项目组织单位立项支持,地方支持金额不得低于15万,西部地区不得低于10万。
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31日,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与地方联审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5日。
(二)一般创新项目
1.无偿资助的一般创新项目主要用于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2)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3)资产总额不高于3000万元;
(4)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
(5)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有销售或仅有少量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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