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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申请须知(5)

时间:2010-04-02  点击: 来源:未知

2009年度中关村管委会与丰台园、石景山园、大兴园及通州园四个分园设立创新资金合作基金,对于立项的合作基金项目双方给予共同支持。
⒈ 合作基金包括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及一般创新项目,其申报条件、起止时间及支持方式按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和一般创新项目的条件和要求执行。
⒉ 注册在丰台园、石景山园、大兴园及通州园范围内符合申报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及一般创新项目条件的企业只能申报合作基金项目;符合申报重点创新项目的企业可以单独申报重点创新项目。
第二章 项目申请
创新资金项目申请时使用国家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以下简称“网络工作系统”),企业需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一、申请时间:
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14日。
一般创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19日。
重点创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3日。
超过此时间上报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二、申请程序
(一)注册:
企业可通过科技部创新基金网站(www.innofund.gov.cn)的网络系统在线填写注册信息,并将有关书面材料送交各组织单位指定的服务机构进行认定,审验合格后激活企业身份。
设立合作基金的园区申报企业注册激活后需到所辖园区企管部门备案,并由所辖园区企管部门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辅导、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上报中关村管委会。
  ◆注册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注册承诺书(注册时从系统中打印;法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2、企业注册信息表(注册时从系统中打印;法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企业公章);
4、税务登记证副本(加盖企业公章);
5、企业章程(加盖企业公章);
6、验资证明(加盖企业公章)
7、海淀区创新企业证书(限海淀区创新企业提供)。
请将注册材料按以上编号顺序装订1套,并于系统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报送各相应服务机构审核,零散材料将不予受理,同时将所有原件一并提交查验。
★注册特别提醒:
1、在线填写企业注册信息时,请务必填写股东构成相关信息;系统发送服务机构前,请务必认真核对企业注册信息,确保信息内容无错误、无空项,同时打印企业承诺书及企业注册信息表(企业做好留存备份);
2、无验资报告,请提供企业银行入资凭证。
(二)项目申请流程
1、完成注册的企业,请在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上按要求进行填报;
2、企业在网上完成项目申报后打印出企业核对版,与相关附件简单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或骑缝章)报送至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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