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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不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风险大 (4)

时间:2013-09-26  点击: 来源:未知


  贵州某运输有限公司专门为一家矿山企业提供运输服务,双方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在“营改增”试点前,该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后开具运输发票,矿山企业可以按运输费的7%抵扣进项税。在试点准备期间,矿山企业明确提出,“营改增”后该运输有限公司必须开具运输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将停止合作。于是,该运输公司主动提出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经税务机关审查后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该企业严经理告诉记者,企业最近几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已达到400多万元。“营改增”实施后,他们准备再购进几辆汽车,扩大营业规模。由于增加了可抵扣的进项税,按一般纳税人纳税,税负并没有太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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