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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的简易编制方法

时间:2013-08-22  点击: 来源:未知
合并财务报表一直被公认为是会计界的难题之一。2006年,我国发布了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随后又陆续出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对原有合并财务报表方面的规定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根据有关规定,企业对其能够实施控制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但是,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先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之后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按此规定,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在合并工作底稿中先编制调整分录,用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此基础上再编制抵销分录。这无疑大大增加了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难度和工作量,尤其是在连续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前年度合并工作底稿的粗细程度及完整与否直接影响下年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质量,也对合并工作底稿的编制提高了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指出,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允许企业直接在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上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但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上如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并未进行介绍。笔者在不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权益法调整,而直接在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上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方法进行介绍,希望给大家提供新思路和视角,并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编制负担。
  在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上直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思路是,要站在母公司和少数股东的不同角度来分别编制抵销分录,母公司在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上,不将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权益法调整,而直接将母公司由于成本法核算形成的报表项目和金额与子公司对应的报表项目和金额进行抵销处理;少数股东仍按照权益法核算的思路,依据被投资单位资产负债表日的个别财务报表,按少数股东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权益和损益份额,确认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采用此方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无需编制调整分录。下面进行具体介绍。
  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抵销处理
  站在母公司的角度,由于在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下,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体现的就是对子公司的投资成本,因此,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项目的抵销处理是,按照母公司对子公司投资成本数额,直接将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对应的实收资本(或股本)进行抵销(如投资成本与实收资本不一致,差额抵销资本公积),且以后年度相对保持不变。在合并工作底稿中,按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成本数,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项目,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项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项目。  站在少数股东的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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