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税务总局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22)

来源:未知 作者:网络 点击: 时间:2020-04-27 14:31

  

  纳税人受托运用填埋、焚烧、净化、制肥等方式,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公告区分不同情况,明确了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受托方属于提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2.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委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3.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受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受托方将产生的货物用于销售时,适用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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