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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出台 打造税收治理新格局

时间:2015-10-29  点击: 来源:未知

  为了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满足纳税人和税收管理不断增长的互联网应用需求,推动税收现代化建设,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并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

 

  税收融入互联网才有希望和未来

 

  《行动计划》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战略部署,紧跟时代新步伐,把握发展新机遇,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引入云计算技术,发挥大数据优势,推进物联网应用,始终重视纳税服务,不断激发管理活力,拓展税收服务新领域,打造便捷办税新品牌,建设电子税务新生态,引领税收工作新变革,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层次地依托“互联网+”力量,为税收改革发展奠定稳固坚实基础,为税收现代化注入恒久动力,为税收服务国家治理提供强劲支撑。

 

  京东集团税务与资金副总裁蔡磊在接受《财会信报》记者采访时,首先回顾了《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蔡磊介绍,2015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政府报告中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的要求。7月1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对加快推动互联网与各领域深入融合和创新发展提出具体指导意见。8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发[2015]50号),从顶层设计层面系统部署了我国大数据发展的工作。各行各业正积极探索互联网应用新需求、新形式、新业态,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交通物流等新型业态日新月异。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指出:“不热情拥抱、主动融入‘互联网+’,税收工作就没有希望,也没有未来,税收现代化更是无从谈起。”

 

  6月18日,王军局长明确指示,“总结各地好做法、好探索,积极借鉴有关部门经验,制定《‘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并要求全国税务系统认真思考“互联网+税务”这个新课题,把握发展新机遇,紧跟时代新步伐,倾情打造“互联网+税务”靓丽品牌。9月9日全国税务系统司局级主要领导干部“互联网+税务”专题研讨班对《行动计划(初稿)》进行专门讨论。按总局领导指示精神,并充分吸纳各方意见,《行动计划》最终成型。国家税务总局于9月28日正式下发了《关于印发<“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的通知(税总发[2015]113号文)》。

 

  五大板块二十项行动勾勒普惠税务、智慧税务

 

  该《行动计划》共分为总体要求、重点行动、基础保障、组织实施四个部分。本着“统筹规划,整体布局;需求导向,拓展应用;统分结合,鼓励创新;内外协同,开放包容;积极稳妥,安全有序”五个原则,《行动计划》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立足于自我变革与外部融合并举,前瞻开拓与稳步推进并重的要求,将统筹基础平台建设,整合信息技术资源,打造税收治理新格局。

 

  《行动计划》提出,要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与税收工作深度融合,着力打造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全流程、全联通的智慧税务生态系统,促进纳税服务进一步便捷普惠、税收征管进一步提质增效、税收执法进一步规范透明、协作发展进一步开放包容。到2020年,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前台后台贯通、统一规范高效的电子税务局,为税收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为服务国家治理提供重要保障。《行动计划》的具体目标是,至2017年,开展互联网税务应用创新试点,优选一批应用示范单位,形成电子税务局相关标准规范,推出功能完备、渠道多样的电子税务局以及可复制推广的“互联网+税务”系列产品,在税务系统广泛应用;至2020年,“互联网+税务”应用全面深化,各类创新有序发展,管理体制基本完备,分析决策数据丰富,治税能力不断提升,智慧税务初步形成,基本支撑税收现代化。

 

  《行动计划》规划的重点行动中明确,将紧扣互联网发展特点,挖掘互联网与税收工作融合发展潜力,总结各地互联网应用探索经验,吸纳各方面的创意创新,重点推进“互联网+税务”五大板块、二十项行动。社会协作板块包括“互联网+众包互助、创意空间、应用广场”三项行动;办税服务板块包括“互联网+在线受理、申报缴税、便捷退税、自助申领”四项行动;发票服务板块包括“互联网+移动开票、电子发票、发票查验、发票摇奖”四项行动;信息服务板块包括“互联网+监督维权、信息公开、数据共享、信息定制”四项行动;智能应用板块包括“互联网+智能咨询、税务学堂、移动办公、涉税大数据、涉税云服务”五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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