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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规范10月起试行:征税人抓落实

时间:2014-09-17  点击: 来源:网络

“办税流程、报送资料和服务标准,一个地方一个样,税务机关有啥解决办法没?”

  针对纳税人的这种疑问,国家税务总局的回答是:推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全国税务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整改视频会。会议提出,以10月1日试行规范为重点,全面推动教育实践活动见实效见长效。视频会后,各级税务机关立即行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规范顺利落地实施。

 

  学习规范:全体动员 明确目标

 

  各级税务机关迅速组织学习领会国家税务总局视频会精神和要求,统一思想,坚定信心。

 

  河南省地税局迅速召开党组中心组会议,明确全省地税局系统从现在到年底要将学习、贯彻和落实规范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四川省国税局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当好“舵手”,组织相关部门、市州局长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单位及目标要求,抓好试点方案制定、协调指导和督察督办等组织领导工作。

 

  北京市国税局明确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规范落地;要求有关处室和督导组在做好培训的基础上,以巡查、突击检查等方式监督纳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确保规范高质量执行到位。

 

  重庆市地税局召开局务会并安排区县局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传达学习国家税务总局视频会内容,交流讨论落实规范的做法。

 

  大连市国税局召开全市国税局系统视频会,部署落实措施,要求充分借鉴先期试点单位的经验,增强贯彻规范的自觉性与针对性。

 

  河北省张家口市国税局通过分层传达学习、分组讨论交流和分发会议要点等方式,组织学习国家税务总局视频会精神和规范内容,坚定深化整改、长期整改的信心和决心。

 

  基层税务人员更是由衷地欢迎推行规范,认为规范为基层纳税服务工作提供了“标尺”,将复杂的工作变成简单的执行,让纳税人和征税人都省心省力。

 

  山东省菏泽市国税局纳税服务科副科长李启峰表示,规范的一大亮点是去掉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条款。“这样,纳税人在不同区县,甚至不同省市办理同一涉税事项,向税务机关提供的涉税资料应是一致的,免除了纳税人在不同办税地点遇到不同政策的困惑。”李启峰说。

 

  福建省一位县级税务机关的干部认为,国家税务总局推出规范,从顶层设计入手制定制度,切中要害,可以避免上级机关政出多门,不同部门出台的规定互相打架,导致基层无所适从的情况,让基层操作有规、衡量有度,顺应了基层需求。

 

  落实规范:紧锣密鼓 扎实推进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先期试行规范的陕西、湖北部分税务机关有力组织,扎实推进,促进规范顺利落地。

 

  陕西省岚皋县国税局对照规范,梳理出涉及本局服务事项133项,升级规范106项,形成符合本局实际的纳税服务业务规范。

 

  湖北省黄冈市地税局对依纳税人申请办理的265项涉税事项,除能通过互联网、自助办税服务终端受理的外,全部实行“一站式”服务。黄冈市黄州区国税局将原有的59项审批事项简并为29项,53项备案事项明确为即办事项,审批时限比法定时限总体提速70%。

 

  10月1日全国县级税务机关将试行规范,即将迎来试点的各地税务机关积极行动,制定培训计划,完善配套措施,做好规范落地的前期准备。

 

  内蒙古国税局决定9月17日——22日举办各盟市局师资培训班,在9月完成全员培训,保证全区国税人员熟练掌握规范要求,实现规范内容全面覆盖。

 

  吉林省国税局要求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迅速行动,对照规范的各项具体规定,逐项梳理本地区制定的有关制度、办法,不符合规范规定的一律废止。

 

  陕西省地税局迅速部署,要求于9月底完成市、县两级业务培训。对规范中所列的“基本规范”,要求在全省范围全面推广,对“升级规范”,要求每市选择一个县(区)局作为试点予以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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