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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改革难题:央地财力调整争议

时间:2014-07-09  点击: 来源:网络

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到2016年,要基本完成预算管理改革、税制改革和调整央地关系这三大重点任务;到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总体方案的全文目前尚未公布。7月4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接受媒体采访,进一步解释了新一轮财税改革推进的路径。其中,央地关系调整的定位是,到2016年就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基本达成共识。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微博)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央地事权调整很复杂,要从国家治理的有效性出发,在事权划分依据和标准上达成共识;如果没有共识,就事论事去划分,会陷入“讨价还价”的纷争里。

  “中国区域差异性很大,过度放权或集权都不好。”他说。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省级以下政府财政体制的调整,多类似1994年分税制,采取“保基数,动增量”来保证地方的积极性,推进改革。多位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的财税专家表示,新一轮财税改革不会类似1994年只“动增量”,而是会系统调整事权,再配以相适应的财力。

  喊了多年的明晰事权,从1994年后,并没有明显的调整。

  楼继伟在上述解读中表示,国防、外交、国家安全、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则和管理的事项集中到中央,减少委托事务;区域性公共服务明确为地方事权;明确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

  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方案中,国家安全、外交、国防、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等,明确为中央事权。

  有地方财政系统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目前只是明确了司法方面的事权要上收,其他基层政府承担较多的共享事权,如教育、社保等,未来如何改,仍不清楚。

  事权划分也存有难度。刘尚希指出,进行事权调整,不是财政部,甚至不是国务院能够决策的;因为它不仅仅涉及到政府行政机关事权调整,例如司法等其他国家职能都面临调整。不仅仅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要调整,省以下各级政府的关系可能也需要调整。

  刘尚希举例,如缉毒、反恐等涉及国家安全的问题,边境政府承担了比较多的职责,未来是否要更多由中央来承担?再如教育,现在是基层的县市政府承担了很多支出责任,是否有必要统筹到省级政府等?“各个领域的事权都需要重新考虑下。”他说。

  楼继伟表示,央地关系中,收入划分改革须在相关税种税制改革基本完成后进行;而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需要量化指标并形成有共识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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