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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营改增每年总减税额约10亿元

时间:2013-08-15  点击: 来源:未知
 8月1日零点,在云南省营改增“零点启动”仪式上,本报记者见证了营业税与增值税的正式交接。随着第一张金额为500元,税额为15元的营改增发票在大理市国税局开出,我省“1+7”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已正式上线。据了解,截至今日零点,我省共有30037户试点纳税人涉及营改增。据测算,云南省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行营改增试点后,每年总体减税额约10亿元,其中96%的试点纳税人税负将下降。

  零点整,“营改增”上线的启动球激光点亮,标志着我省财税体制改革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尽管已是深夜,但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和纳税人正在紧张地进行着营改增的业务操作,很快,第一份营改增发票出现,并在主屏幕上显示出发票信息,“我宣布,云南省"1+7"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成功上线。”主持人兴奋地宣布,万众瞩目的云南省第一张营改增发票诞生,这张发票在我省财税体制改革上承载着重要的意义。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服务业 率先纳入“营改增”试点

  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黄立新在启动仪式上表示,从今年8月1日起,我省将对纳入试点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并将广播影视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现代服务业试点范围,适时还将在铁路运输、邮电通信业推行,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

  他表示,从国家决策层面看,“营改增”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是以制度创新焕发发展动力的重要举措。从全省经济发展层面看,“营改增”是以结构性减税促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的“关键点”,是加速实施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重要方式。“营改增”试点的目的,一是通过税制改革,完善财税体制,简化和规范税制,解决税制不统一和重复征税问题。二是完善财税体系建设,理顺各级政府间收入分配关系,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财税体制。三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优化我国产业结构,加快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促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减轻中小规模纳税人四成税负 加速企业发展创造就业岗位

  实施“营改增”,直接受益的是服务业,但是也将对第二产业特别是制造业的发展产生影响,一方面,制造业在获取服务的同时,获得了进项增值税抵扣,从而降低了税负,有利于鼓励制造业主辅分离,推动制造业加快发展和转型升级。另一方面,随着税负改善,有利于促进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促进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此外,也是促进民生进一步改善,减轻中小规模纳税人税收负担,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我省中小微企业吸纳了70%的人员就业,实施营改增后可减轻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众多个体工商户税收负担40%左右,这将在有利于促进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的同时,还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有效扩大社会就业,更好地保障和促进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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