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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推进分税制格局新调整

时间:2013-08-09  点击: 来源:未知
自8月1日起,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由现12省市扩容到全国,同时,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纳入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

而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择机把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

自2012年1月1日,上海启动“营改增”结构性减税试点后,税负是否减轻为业界热议,进而引发对分税制改革,以及社会整体税负情况的讨论。作为1994年税制改革总体方案起草人,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强调,“营改增”推进势必要重新研究分税制的整体格局,中央、地方分成必须达到一个合理比例。

减税空间

《21世纪》:目前社会整体感受我们国家的税收负担太重,您认为中国是否有减税空间?应该从哪些地方入手?

许善达:这个所谓税收负担的概念,最标准的应该使用“政府收入”,即每年国家新增的财富中,政府拿的份额,即广义的税收负担。但现在社会上很多人都把税负仅仅解释为狭义上的税收负担,对决策有误导影响。

同时,我们国家到目前为止,没有官方统计表明政府究竟从GDP中全部拿了多少钱。财政部这么多年的报告,都是在努力地扩大预算对政府收入的覆盖,但由于我们处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的过程中,并没有把政府的收入作严格的划分归类,所以一直没有完成全面覆盖。

财政部今年给人大的预算报告里增加了社保预算,但就是这个社保预算也是存在交叉的,即使将交叉去掉,也不能完全包含政府收入。

举例而言,国有经营性资产的收益,目前的预算报告里只包括了国资委管理的央企交给财政的部分,地方国资委管理的没包括。而且,特别是利润留成增资的部分也没包括。当然按财政部管理来看,这么说也没错,因为利润留成增资这部分的确没缴入财政账户。但利润留成增资实质上就是政府在追加投资,没有国资委的批准,国企是不能随便增加资本金的,国企的税后利润应当算是政府收入的一部分。

不仅如此,其他国有经营性资产,特别是国有金融性资产的税后利润也是一个很大的政府收入份额,不但中央有,地方也有,目前预算报告中没有包括。

我认为,广义上的所有政府的经营性资产都应纳入政府收入的范围,但这些我们目前尚没有正式的相关统计。

目前已统计在内的政府收入只占GDP的30%多一点,这个比例并不算太多,美国、英国、日本都有35%以上。但中国政府这个比重是不完全的。实际上从社会中拿了多大份额却并不清楚,有许多学术机构做过相关估算,有说35%甚至40%以上的,但都不是官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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