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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拟提升发审透明度 公开反馈意见(2)

时间:2013-08-08  点击: 来源:未知

  今年3月,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曾发文称,将适当放宽对企业申报前融资和在审企业私募股权融资的限制,明确在审企业可以发行公司债。但是发行人比较担心的问题是,一旦因为融资引起股权机构变化,可能要重新排队从而影响IPO进程。
  对此,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此次表示,IPO排队方法也将公开流程,未来严格按照标准排队。
保荐机构内核重要性提升
  今年上半年,证监会利用IPO暂停的时间窗口开展了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财务专项核查。此次核查最终逼退了260余家拟IPO企业,核查最后一个阶段进行的抽查中,河南天丰节能被发现银行流水对不上,涉嫌财务造假。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财务核查发现的一些问题比较严重。多位投行人士称,财务核查涉及八百余家企业,最后仅抽查40家企业就发现了天丰节能严重的造假案件,“照这样的比例看,财务质量问题的确比较突出”。
  这位负责人说,财务核查的要求本身就是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的要求,并未超出这个范畴。但一些工作并未履行到位。
  尽管财务核查有其必要性,一些投行人士也存在普遍的疑惑——发行人是保荐机构的客户,对其的尽职调查进行到什么程度才能既不伤害客户关系,又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对此问题,监管部门或许也没有现成的答案。上述负责人对此次参与座谈的券商表示,尽职调查的边界的确很难严格划定,证监会发行部也在了解香港等成熟市场的经验,并欢迎保荐机构提出合理化建议。
  另一位监管官员则表示,从可持续的角度看,券商内核部门应当承担起评判项目质量的职责,建立风险导向,自行判断财务核查是否到位,是否可以承担项目风险。监管部门不可能出台明确的指引教保荐机构如何核查。但是证监会改进预审反馈,尽量简单明确、有针对性,避免模糊的提问给保荐工作造成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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