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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朝阳区企业汇算清缴13个必知问题(5)

时间:2013-04-11  点击: 来源:未知

(三)关于修改申报的要求
1、在汇算清缴期内(5月31日前)需要修改申报(强制监控项目的修改除外)的纳税人直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2、修改以前年度申报需先到管理所进行复核。管理员复核后,纳税人执申报资料和《企业所得税追踪管理事项通知单》到办税服务厅手工申报。
(四)关于2012年度汇算清缴重点审核指标
共11个指标: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捐赠支出、研究开发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征税收入、福利费及职工教育经费、工资薪金支出、利息支出、免税收入、准备金。
(五)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与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比对、企业所得税收入与流转税收入比对
1、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与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比对
一般情况下,纳税人申报的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支出应与在地税局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大体一致,税务机关将对纳税人在国、地税申报的工资薪金数据进行比对。
纳税人要准确申报工资薪金总额,对于经比对与申报不符的,税务机关将结合具体情况加强评估和稽查,对申报的工资薪金支出与实际情况不符造成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进行处理。
2、企业所得税收入与流转税收入比对
一般情况下,纳税人申报的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额应与营业税营业额及增值税销售额之和基本相符,根据这种情况,税务机关将对纳税人在国、地税申报的收入额、营业额、销售额等相关数据进行比对。
纳税人要准确申报其应税收入额,对于经比对与申报不符的以及年度申报时应税收入额为零的核定征收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将结合具体情况加强评估和稽查,对申报的应税收入与实际情况不符造成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关于提交中介机构鉴证报告的要求
(一)企业所得税涉税鉴证报告是指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工作流程、报告格式及有关要求针对纳税人涉及企业所得税税款缴纳事项出具的书面报告。
(二)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凡发生以下事项的,在进行年度纳税申报时附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鉴证报告。
1、专项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
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属于规定情形的专项申报资产损失应按规定附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关于损失确认的专项报告;其他申报扣除的专项损失,可附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确认的鉴证报告。
2、房地产开发企业完工年度纳税申报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产品完工后,在进行年度纳税申报时,可附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对该项开发产品实际销售收入毛利额与预售收入毛利额之间差异情况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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