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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 财税改革的重点(3)

时间:2012-12-12  点击: 来源:未知


  在上海试点基础上,国务院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宁波、厦门、深圳(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这样,在2012年就有9个省(直辖市)和3个计划单列市进行“营改增”试点。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2013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营改增”试点的行业将有望扩大到邮电通讯、铁路运输和建筑安装,进一步缩小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法治周末记者从国税部门的工作人员处了解到,目前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已纳入试点城市的“营改增”范围,试点企业户数约91万户。“营改增”推进的这12个省市,经济总量、服务业增加值和税收收入均超出全国的“半壁江山”。

  从减税效果来看,最先试点的上海市,通过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施“营改增”试点,减轻试点企业和下游企业税负共计达170多亿元,服务业实现了10%以上的快速增长,服务业利用外资也增长20%以上。北京市试点两个月,税收收入减少了25亿元。

  施正文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从试点情况看,税负整体有所降低。营业税覆盖的领域是中小微企业最多的领域,减轻税负,中小微企业受益面最广。如上海,在参加“营改增”试点的企业中,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中小微企业占到68.5%,从原来5%的税率减按3%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平均降低了40%多点。

  而根据国税总局局长肖捷的撰文,上海“营改增”试点的一般纳税人中,85%的研发技术和有形动产租赁服务、75%的信息技术和鉴证咨询服务、70%的文化创意服务业纳税人税负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施正文表示,目前有一个比较明显的减税效应,但他认为减税还是不够的,从整体上来看,企业的税负还是偏重。需要尽快扩大试点范围。取消营业税是未来的一个方向,尤其对于现代服务业来讲,是一个重大利好,是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同时这也是政府涵养财源,促进发展的好时机,让国家的税制结构得到了优化,提高了流转环节的透明度。

  试点扩围还需真金白银

  尽管税负整体有所降低,但在有的行业和企业中也出现了税负“不降反升”的情况。

  根据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课题组发布的《2012年一季度上海服务业重点监测企业问卷调查报告》,税负有所增加的企业主要集中在运输仓储业。36家运输仓储业有63.9%认为税负有所增加,其中税负增加10%以上的企业占27.8%.此外,从事文体娱乐、水利环境业的企业也多数反映税负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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