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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收费标准

时间:2014-04-09  点击: 来源:未知
审计报告收费标准

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是参照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京价(收)字[1996]第260号、京价(收)字[2001]335号《关于修订现行会计师事务所收 费的通知》(见附表)及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京注税协发【2008】12号纳税鉴证收费的有关规定。具体收费要参考资产、收入、工时等报价。

    

项 目
现有资产总额
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
1000以上~1亿元(含1亿元)
1亿元以上~10亿元(含10亿元)
10亿元以上~50亿元(含50亿元)
50亿元以上
1.年度审计
千分之二点五
万分之一点五
万分之一
万分之零点五
万分之零点一
2.中期审计、税务审计服务、离任审计、解散清算审计
千分之二
万分之一
万分之零点八
万分之零点一
万分之零点零八
3.验证资本
千分之二
万分之一
万分之零点八
万分之零点一
万分之零点零八
4.基建预、决算审计服务(执行现行收费标准)
预算审计按工程预算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收费,工程决算审计按核减额的半分之五至十五或核增额的百分之三收费,收费最低不少于3000元。
5.服务项目:担任常年会计顾问、制定合同章程、编制可行性报告、设计会计制度、会计电算化设计、清理乱帐、建立新帐、财务会计税务咨询、代理申报纳税、中外文翻译
事务所自定。
6.外资委托的或使用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
事务所按照国际惯例制定收费标准和收费方法。
7.房地产评估收费、 其他评估收费
执行京价(房)字[1997]398号、419号,京价(收)字 [1993]003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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