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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专项资金审计的方法(2)

时间:2010-05-26  点击: 来源:京审

  三、跟踪问效法。查阅原己审计过的审计档案资料以及“审计线索库”,全面系统地掌握以前年度专项资金审计情况及其他审计项目已发现的审计线索,实施跟踪审计的方法。运用这种方法好处有三:一是有的放矢的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正确确定审计目标、审计重点、审计难点,根据审计人员的特长合理分工,整合审计资源,提升审计质量。二是查看以前年度审计结论落实情况,查看存在问题的整改力度及审计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将未落实的结论予以落实,将未整改的问题督促整改,以维护审计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实现“以审纠偏,以审促知,以审促法”的目标。三是根据已发现的审计线索制定单项审计方案,实施跟踪审计,沿着可疑线索顺藤摸瓜一查到底,弄清事实真相,依法严肃处理处罚。做到源于审计,高于审计,为规范专项资金、工程项目管理,拓宽其管理方法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内查外调法。是指通过内查会计、项目资料,寻找可疑线索,跟踪外调查清事实真相的方法。针对专项资金涉及面广、流通渠道长的现实,审计人员应紧紧围绕“从制度上和管理上揭露分析问题,维护专项基金的安全完整,促进建立专项支出预算,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审计目标。把追踪资金使用效益和相关交易作为审计重点。从内查入手,测评内控制度的科学性、实用性,找准切入点;外调内控制度执行力度、资金使用情况,核实资金是否安全有效运行,重点弄清有无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情况,如编造改田、退耕还林、植树造林兑现花名册,虚报面积,套取资金。内查专款支出情况,审查有无挤占挪用专款用于经费支出、购买小轿车、修建住宅楼等非生产性消费;外调开户情况,核实主管单位有无多头开户现象,重点审查有无从银行帐上套取现金,有无用大额现金支票拨款现象,有无从主管部门银行帐转入建设单位银行帐,再利用虚假物资配套形式收回专款的情况。通过内查外调,单线取证,多方核实,揭示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漏洞。
  五、逐项核对法。是指对会计资料上反映的会计事项分类逐项核对的方法。专项资金包含扶贫资金(含以工代赈、水利专项等)移民资金、社保基金等。为了全面掌握资金运行的过程,实行源头控制,全程监理,逐项核对很重要。一是核对专款是否按预算、按计划、按程序、按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审查有无超计划、无计划、串项拨款;有无超规定(移民资金可按规定列支管理费)、无规定(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不准从水利基建资金中以任何形式提取管理费)列支管理费;有无打着确保工程物资质量的幌子,给项目单位配套物资;有无打着预留工程尾款的幌子,有意滞留专款。二是核对是否按规定渠道拨款,审查是否执行了直达拨款制,重点审查有无从财政部门拨入主管部门,再转拨给乡(镇)政府,再转拨给项目单位的现象,从而层层滞留专款,多渠道多环节流通,直接影响工程进度、质量的问题。三是核对专款支出确认的准确性,入帐的及时性,审查有无以拨列支、以领代支;有无弄虚作假,即通过开假发票多列支出套取资金,或虚挂往来移花接木转移资的情况。四是核对专款主管部门对口支援收入来源,若来源于项目单位,则有可能是运用权力,通过虚报投资计划、重报项目(原用其他资金已建成的项目)转回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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