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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产核资专项审计

时间:2010-04-20  点击: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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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所谓清产核资,是指国有资产监督治理机构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者企业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组织企业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并依法认定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从而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重新核定企业国有资本金的活动。清产核资的内容包括帐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益认定、资金核实和完善制度等。清产核资工作可根据国有资产治理部门的要求或企业实际情况提出申请实施。例如,企业分立、合并、重组、改制、撤销等经济行为涉及资产或产权结构重大变动情况的;企业会计政策发生重大更改,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情况的;均可进行清产核资工作。

  企业要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财务审计和对有关损溢提出鉴证证实;社会中介机构根据企业清产核资的结果,出具经注册会计师签字的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告并编制清产核资后的企业会计表。所以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是非凡目的审计,作为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认真核实企业的各项清产核资材料,并按规定进行实物盘点和账务核对。对企业资产损溢按照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损溢确定标准,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合规评判,提出经济鉴证意见,并出具鉴证证实。

来源:税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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