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京审
  业务咨询:010-82672400
  投诉建议:13701000699
  E-mail: lzm@cpa800.com

税收筹划的三个理论问题探讨

时间:2013-07-31  点击: 来源:未知

  税收筹划被称为新世纪的“朝阳产业”,这种提法虽然不甚贴切,但却体现了税收筹划的重大影响。因此,进一步加强税收筹划的研究仍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笔者现就税收筹划的三个理论问题进行探讨,以抛砖引玉。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及与避税、偷税的区别

  1、税收筹划的概念

  税收筹划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税收筹划是指从征纳双方的角度出发,对税收的立法、征管以及纳税事务等进行全方位的策划,以期达到最好的征收效果或最好的减轻税收负担效果,实现涉税零风险活动的总和。狭义税收筹划是指从税务机关的角度出发,通过加强税收立法、完善税收法制、改进征管措施等提高税务工作水平,增加财政收入。广义税收筹划是狭义税收筹划和纳税筹划的总和。其中纳税筹划是指从纳税人的角度出发,在不违犯税法及其他法规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法中固有的起征点、税率、税目、税收优惠政策等对纳税人的筹资活动、投资活动、消费活动、经营活动等进行巧妙的安排,以达到在合法前提下少缴或不缴税收及优化税收结构等目的。

  显然,纳税筹划是税收筹划的最主要部分。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实现涉税零风险是税收筹划希望达成的一个主要目标。所谓涉税零风险是指纳税人账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税款缴纳及时、足额,不会出现任何关于税收方面的处罚,即在税收方面没有任何风险,或风险极小可以忽略不计。有人认为纳税人只有能够直接获得税收上好处的筹划才是成功的筹划,不能直接获取税收上好处的筹划是不成功的筹划。笔者不赞成此种观点。因为有些筹划虽然不能直接使纳税人获取税收上的好处,但却能使其间接地获取较多的其他经济和社会利益,更加有利于纳税单位的长远发展与规模扩大,这种筹划实质上也是成功的筹划,从某种意义上说甚至是一种更为成功的筹划。

  2、税收筹划与避税的区别

  由于避税和税收筹划在区别上有难度,因此世界各国对避税和税收筹划的法律界定存在较大分歧。有的国家认为税收不能以道德名义提出额外要求,应根据税法要求负担其法定的税收义务,只要不违法都应允许,不必划分什么是避税,什么是税收筹划。有的国家把避税分为正当避税和不正当避税两种,将其中的正当避税称之为税收筹划,在法律上不予反对。我国对避税的概念在法律上未作表述,只散见于税收的政策文件和人们的理论研讨文章之中,普遍的看法是反对非法避税和默认合法避税。笔者认为,避税虽然不违法,但属于主观上钻税法的空子,有悖于国家的税收政策,实践中不应提倡鼓励。税收筹划则不同,它是纳税人主观上用合法手段减轻税收负担的行为,原则上并不违反国家的税收政策,从某种意义上说还对促进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管有积极作用,因而实践中应该予以引导和鼓励。

  3、税收筹划与偷税的区别

  税收筹划与偷税有着本质的区别。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税收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利用税收法规、税收政策做文章,这并不损害国家利益,相反,通过节税促进纳税单位发展生产,增强纳税单位的发展后劲,从而使税收能够找到新的增长点,对这种行为,政府是不应该反对的。偷税则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或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故意少缴或不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对偷税行为我国税收《征管法》做了严厉谴责,并制订了相应的处罚办法。因此,应正确理解税收筹划与偷税的区别,对纳税项目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以提高纳税人的经济效益,同时又不真正损害国家利益。

在线客服系统
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