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京审
  业务咨询:010-82672400
  投诉建议:13701000699
  E-mail: lzm@cpa800.com

补缴所得税如何核算

时间:2010-01-15  点击: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在12月底计算所得税费用时,应当按权责生制原则,直接按企业实际情况调整应税所得额,计算调整后的应交所得税,暂时差异还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但由于所得税会计难度比较大,一般小企业在实务操作时纳税年度直接按会计利润计算所得税费用,而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再按调整后的应税所得计算所得税费用,其差异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即:

  1.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

  3.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多交所得税退还的,以上会计处理作相反处理即可。另外还需根据1和2对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进行调整。

    在线客服系统
    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