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京审
  业务咨询:010-82672400
  投诉建议:13701000699
  E-mail: lzm@cpa800.com
您现在的位置:京审首页 > 法规库 >

征求《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征求意见稿)》意见函发布-财办会〔2015〕14号

时间:2015-06-12  点击: 来源:网络

 财办会〔2015〕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办公厅(室),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会计准则执行中的问题,实现会计准则的持续趋同与等效,我们起草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征求意见稿)》。请各地组织征求本地区上市公司、国有及其他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单位的意见,并于2015年7月10日前反馈我部会计司。同时,欢迎有关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二处  刘丽华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100820

  联系电话:010-68552896

  邮箱:liulihua@mof.gov.cn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征求意见稿)

  财政部会计司

  2015年6月1日

    在线客服系统
    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