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审分部

北京京审会计师事务所
海淀分部

北京京审会计师事务所
朝阳分部

北京京审会计师事务所
东城分部

北京京审会计师事务所
西城分部

北京京审会计师事务所
宣武分部

北京京审会计师事务所
大兴分部

北京京审会计师事务所
崇文分部

北京京审会计师事务所
丰台分部

北京京审会计师事务所
石景山分部

第一期:高新认定与复核

第二期:企业注销专刊

第三期:外资企业设立

超值赠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创新基金 > 申请流程 >

创 新 基 金 申 报 程 序(2)

来源:京审 作者:税务师事务所 点击: 时间:2010-05-26 14:04

★已获得创新基金支持的企业,必须在已立项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新项目;验收基本合格的项目,承担企业当年不得申请新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承担企业原则上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分享到:

京审声明:

    “本站原创”、“京审原创”、“谢绝转载”等相关字样的文章,版权归“北京京审会计师事务所”所有,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载,一经发现追究法律责任。

    北京京审会计师事务所法律顾问     张雁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