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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企业会计准则转换下科目余额的结转(2)

时间:2014-01-02  点击: 来源:未知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的贷方余额全部冲销,并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科目余额及“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借方余额一并转入“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科目。
  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的贷方余额全部冲销,并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科目余额以及“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的借方余额一并转入“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科目。“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科目余额直接结转即可。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直接结转即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并且能够可靠计量其公允价值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划分标准重新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其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自“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原账面价值与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金额。  值得注意的是首次执行日,企业按原帐面核算的与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股权分置流通权”的余额,应当全额转至“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

  ⑶长期债权投资
  企业应当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划分标准,将原制度中的长期债权投资重新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部分,按照其次首次执行日的公允价值自“长期债权投资”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原帐面价值与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金额。  属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部分,若债券类型为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则将“长期债权投资——面值(或本金)、溢折价”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利息调整”科目;若债券类型为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还应将“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科目,自首次执行日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利息收入。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同时将相应减值准备的金额自“长期减值准备——长期债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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