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京审
  业务咨询:010-82672400
  投诉建议:13701000699
  E-mail: lzm@cpa800.com
您现在的位置:京审首页 > 热点问题 >

支票挂失的程序

时间:2011-08-18  点击: 来源:未知

    1.有关规定

  (1)已签发的现金支票遗失时,可以向银行申请挂失。

  (2)已签发的转账支票遗失,银行不予挂失,但付款单位可以请求收款单位协助防范。

  2.挂失程序

  (1)向开户银行提交挂失止付通知书。

  (2)经开户行查询支票未支付后,向法院申请催告或诉讼。

  (3)向开户银行提供申请催告或诉讼的证明。

  (4)开户银行收到法院的停止支付通告,完成挂失支付的程序。

    在线客服系统
    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