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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成本费用的会计核算流程(3)

时间:2011-06-08  点击: 来源:未知

  按照核算要求和实行“永续盘存制”,餐饮核算员应将每日所领物品的领料单加以汇总算出当日的食品成本额,通过每天的餐饮营业收入,计算出当日的毛利及毛利率,使餐饮部能较好的控制营业成本。月末,通过借“营业成本”贷“原材料”账户结转餐饮成本,对于已领用的原材料期末未消耗的部分,作耗用成本调正,调正公式:实际耗用原材料成本=厨房月初结余额+本月领用额+/-本月调入(出)额-厨房月末盘存额。其中的厨房月末盘存额(剩余原材料、未出售的半成品和制成品总额)需要通过实地盘点,按各自的配料定额与账面价格折合计算。同时在会计核算上,采用“假退料”的方法进行调整。即月底用红字借记“营业成本”贷记“原材料”账户,次月月初再用蓝字作出相同方向的调回分录。

  (二)期间费用核算:

  酒店期间费用的核算通过设置“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账户,汇集和反映各项费用的支出情况。

  “营业费用”账户按营业部门设置,用以核算酒店各营业部门发生的,按《旅游饮食服务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应计入营业费用的各项费用。费用发生时,借记本账户、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等账户。期限末将本期发生的各项费用直接入当期损益。

  “管理费用”账户用以核算酒店管理部门为管理酒店经营业员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行政管理部门的经费开支和应由酒店统一负担的其他费用。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坏账准备”等账户,期末将全部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管理费用”账户按以上明细项目设置。

  “财务费用”科目用以核算酒店在其经营业员过程中为筹集资金所需的费用开支,发生时记入该账户借方,以及酒店所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汇兑收益等,应记入本账户的贷方,期限末将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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