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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处理隐瞒收入的方法

时间:2011-01-18  点击: 来源:京审

1、现金科目:货款多以现金收款方式,容易出现体外循环,少入收入。
2、银行存款科目:
①、在银行对账单上发现如果有金额相同,且有一进一出的业务。可能是将货款最终以备用金的方式提走。
②、将收到的支票背书转让。
3、预收账款科目:将收到的货款计入预收账款科目,以货未发出为由,挂账;或者对发出的产品计入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挂账。
4、其他应收款科目:将收到的货款计入其他应收款,对发出的产品,计入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延迟确认收入。
5、存货科目:
①、已逾期的包装物押金,未确认收入,而是与对方开具一张退还包装物的票据,同时在重新开一张领用包装物的票据。
②、销售产品收到的货款不入账,为了扩大进项而将相关的存货入账,通过盘点可发现账面存货数量大于实际盘点的结果。一方面使收入在账外反映,另一方面相关 的成本在账内反映,虚减利润。
③、销售原材料不确认收入,直接冲其他业务支出。
④、将一些边角余料对外销售,未入账,可向相关人员询问。比如查看图纸可知是否存在边角余料的现象。
6、长期投资科目:销售产品以转让股权的方式代替。比如A公司有1000万的房产,投给下属公司B,拥有100%股份,C公司想购入那1000万房产,就 与C签合约,购入其80%的股份.
7、固定资产科目:出售的固定资产未确认收入,账面上也未作固定资产清理,经过盘点可知固定资产已无实物。
8、在建工程及应付福利费科目:企业在建工程、福利部门领用本单位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未计提相应的流转税,未作视同销售处理。
9、其他应付款:将收到的货款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然后在制订一个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借款利息,并到税务局代扣代缴得息收入应交的个人所得税,使账外收入 合理化。
10、短期借款科目:将收到的银行按揭直接归还银行贷款利息,不做收入
11、对于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而在实际收到的货款时才确认收入。
12、部分价外费用不确认收入,而冲减费用。对于费用科目红字冲回现象重点观察。
13、以货易货不确认收入。
14、实收资本科目:将收到的累计货款作为股东权益的增加,增资并通过事务所验资使账外收入合法化。
15、对于一些特殊行业的分析:
运输企业隐瞒运输工具,将所得收入部分入账,但有时可以有管理费用的明细科目中发现有支付运输工具的养路费,根据养路费的凭证可发现企业账外有运输工具未 入账,从而可发现少计收入的情况。
工业企业,有的工人工资是采用计件方法,可将工人的计件工资与产量结合,在与销售收入结合以发现企业是否隐瞒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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