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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发票问题解疑

时间:2010-02-26  点击: 来源:未知

 1.问: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由于纸张摆放有误,导致打印的内容不齐全,应如何处理?
  答:该份发票不能使用,具体处理方法:先在防伪税控系统内当即作废该份发票,并确认当月作废成功;然后在该份专用发票各联次上盖“作废”章,整份留存验旧时备查;再开一份正确的发票。
  2.问:运输业的发票如何申报抵扣,是不是直接送到国税办税服务大厅申报认证?
  答:取得运输业的发票需要申报抵扣,不能直接送到国税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应进行如下操作:
  (1).在国税网站上“下载专区”---“软件下载”里下载“最新修改的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8月6日)和“四小票检查软件”(8月23日)及“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使用手册 V2.0”(7月16日)。
  (2).先通过“采集软件”录入资料,再通过“检查软件”检查,最后通过网上申报---增值税---“非防伪税控专票”上传资料。若是在柜台申报则通过软盘报送数据给柜台。
(3).还必须填写 “非防伪税控专票明细表”,报送税务机关。
  3.问:我公司销售工艺品,现举行买四送一的促销活动,请问赠送的部分需要开发票吗?如果要应该如何开具发票,是单独开具发票,还是合并开票?
  答: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应申报缴纳增值税。你公司举行促销活动赠送的商品,应视同销售。发票可以根据需要单独开具,也可以合并开具。
  4.问:公司收到一张增值税发票里包含了固定资产和可抵扣进项税的原材料,要怎样处理?
  答:你公司应该先认证整份发票,把该份已认证发票的税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附表二第35栏,然后在附表二的第23、24、25、26栏填写不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的税额。
  5.问:个人申请代开普通发票,适用什么税率?
  答:从事销售货物的个人,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为4%;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的个人,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为6%;个人申请代开普通发票金额每次在200元以下的,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6.问:我公司05年1月份开具了几份旧版的普通发票,现应如何处理?
  答:旧版普通发票(包括国税机关统一印制和企业申请自印的发票)开具的截止时间为2004年12月31日。如2005年1月1日起开具的旧版普通发票应尽快追回作废,重新开具新版普通发票。如无法追回,应到税务机关接受违章处理。
  7.问:我公司取得一张不能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认证吗?
  答:一般纳税人取得的不能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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