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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会计账务处理常见问题解析 (2)

时间:2013-07-09  点击: 来源:未知


  此外,有的建设单位把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等费用性支出直接计入了“在建工程——基建工程支出——建筑(或安装)工程”科目。但费用性的基本建设支出按规定应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中去,特别当建设单位有多个项目同时开工时,建设单位更应遵循配比的原则,合理地将费用性支出分摊到各个项目中去,而不是笼统地计入某一个项目的成本中。

  (二)采用包干制模式下,与施工单位结算的账务处理

  误: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借:在建工程——相关科目

  贷:预付账款

  正:借:在建工程——基建工程支出

  ——建筑工程

  在建工程——基建工程支出

  ——安装工程

  贷:应付账款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说明:在包干制模式下,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付款时一般采取按施工进度分次分批付款的形式,即便项目已完工,在项目验收合格前也会留取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质量保证金,此时,建设单位基本建设专户上的资金和建设单位向施工企业实际支付的资金就产生了一定的差额。在这种情况下,建设单位在记账时往往理解为整个工程尚未竣工,故应根据实际支付的资金做预付工程款处理。然而此时支付的款项实际为施工企业前一阶段已发生工作量的支出,并不符合预付账款的定义,且如果按预付账款入账,由于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常常大于工程支付的资金量,预付账款的账面价值也不能反映出项目真实的进度情况。故此,建设单位应先根据项目监理等提供的数字确认项目的实际进度,根据进度测算得出“应付账款”数额,再根据实际支付的数字,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上级拨入用于基本建设款项的账务处理

  误:借:银行存款

  贷:上级拨入资金

  正:借:银行存款

  贷:基建拨款

  说明:“基建拨款”核算中央、地方财政的预算拨款、主管部门和企业自筹资金的拨款以及接受捐赠等资金或物资。“基建拨款”支出根据资金在项目中的用途,反映在“建筑安装工程”“器材采购”“待摊投资”等科目中。“上级拨入资金”核算投资单位(主要是主管部门或企业)拨入的供建设单位组织和管理基本建设活动使用的资金,其发生额只能计入“待摊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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