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的流程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点击: 时间:2015-08-17 13:51

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的基本流程

公司从决定进入新三板、到最终成功挂牌,中间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环节,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1、第一阶段为决策改制阶段,企业下定决心挂牌新三板,并改制为股份公司;

 

2、第二阶段为材料制作阶段,各中介机构制作挂牌申请文件;

 

3、第三阶段为反馈审核阶段,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与中国证监会的审核阶段;

 

4、第四阶段为登记挂牌结算,办理股份登记存管与挂牌手续。

 

(一)决策改制阶段

决策改制阶段的主要工作为企业下定改制挂牌的决心,选聘中介机构,中介结构尽职调查,选定改制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根据挂牌上市规则,股份公司需要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1)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3)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股份公司的基本流程:

 

整体变更后设立的股份公司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形成清晰的业务发展战略目标;

 

(2)突出主营业务,形成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3)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4)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碍;

 

(5)建立公司治理的基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层规范运作;

 

(6)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做到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7)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规章的要求;

 

(8)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和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此外,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还需要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对股份公司的相关要求,会在后续工作中落实。

 

(二)材料制作阶段

材料制作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

 

(1)申请挂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新三板挂牌的相关决议和方案;

 

(2)制作挂牌申请文件;

 

(3)主办券商内核;

 

(4)主办券商推荐等主要流程。主要工作由券商牵头,公司、会计师、律师配合完成。

 

(三)反馈审核阶段

反馈审核阶段的工作主要是交易所与证监会的审核阶段,大约会在45天-60天左右;中介结构会根据情况进行反馈。反馈审查的工作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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