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做市商暴利的可能性研究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点击: 时间:2015-07-29 11:48

    新三板市场近期爆冷,全天成交金额数最低达到3.5亿元,因此各种声讨的言论出现,其中做市交易的成交下滑最为严重,做市商成为众矢之的。易三板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新三

 

  板做市商暴利的可能性研究。

 

  一、新三板做市商的利益构成

 

  2014年8月新三板做市商制度落实后,做市商就加入到新三板市场中来,提供做市业务。截止到2015年7月23日,新三板中的以做市转让方式成交的挂牌企业数量为623家,而目前在新三板市场上的做市商数量已经达到了78家。到目前为止,新三板主办券商都已申请了做市商资格,作为新三板的主要参与方,券商新三板业务的盈利主要来自于以下三方面:

 

  1。挂牌收入

 

  据华融证券分析师测算,推荐公司到股转系统挂牌带来的投行收入大概能为券商带来150万元的收入。但是易三板认为当前市场竞争激烈,券商收取的挂牌费用刚刚可以覆盖成本,或仅有有限盈利,想要依靠挂牌服务费赚钱几乎是不可能的。前期盈利较难,券商更看重的是挂牌后的定向融资和转板IPO.

 

  2。直投业务收入。

 

  主办券商通过旗下直投子公司、资管计划等参与认购挂牌公司股票。通过这种方式主办券商也能够从挂牌公司的股价上升中获得收入。

 

  3。做市收入。

 

  做市商制度推出后,券商可以依靠股份转让经纪业务、双向报价赚取差价及给企业做增发等获得不菲的收入,做市收入成为券商参与新三板的主要收入来源。券商不但可以获得交易佣金,还可以获得买卖价差。

 

  二、做市与坐庄的区别

 

  国内很多投资者把做市和坐庄混为一谈,认为做市商就是庄家。其实并非如此。易三板查找到的“庄家”有如下定义:“庄家”, 简单地说就是通过操纵股价来获取巨额收益的机构投资者,是指在证券市场上凭借资金和信息优势,通过各种方式有计划地控制一家或几家上市公司相当大部分的流通股票,并取得对这家或这几家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走势的操纵地位,进而实现暴利的机构。因此“庄家”已成为操纵市场者的代名词。易三板认为,“庄家”与“做市商”绝非等价概念,做市商制度是一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合法制度,庄家坐庄则是一种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违法违规行为。具体来说,二者的差异体现在以下方面:

 

  实行做市商制度,从直接目的上说,是为了保障个股交易的连续性,以避免有行无市的现象发生。因此,做市商负有两个基本的做市责任:一是公开报价,即就其做市的股票报出“买价”和“卖价”;二是在报价范围内,只要投资者愿意买,做市商就必须卖,或只要持股者愿意卖,做市商就必须买。而“坐庄”完全不同于“做市”。庄家运作的目的不在于保障个股交易的连续性,而在于通过坐庄来获取巨额收益。

 

  对于做市商来说,不准操纵股价,也不能直接影响市场价格走势。只是为了维护交易的连续性,做市商有着维护市场正常运行的功能。而对庄家来说,他往往利用自身信息优势、资金优势等在股价欲涨时“打压”、在股价欲跌时“抬价”,使个股价格的上扬与下落处于一般投资者难以预期的态势中,极易打乱股市的正常走势,导致市场混乱,庄家混水摸鱼,获取暴利。

 

  三、新三板做市商从中可获暴利?

 

  近期在新三伴市场中出现了一种言论,认为新三板的做市商采取短线操作只卖不买,获取暴利,下面易三板将从做市商流程分析做市商获取暴利的可能性。

 

  简单而言,做市商流程包括选股、估值、定价、申报、交易等几个环节。

 

  在选股方面,券商多以规模、业绩指标为先导,规模大、业绩漂亮的企业成为券商首选。具体到量化指标,则包括:企业基本面、净利润、营业收入、市盈率、资产收益率等指标。

 

  此外,企业所处行业、团队情况、估值情况、核心竞争力及成长性情况等也需要考量。

 

  券商在估值过程中,市盈率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指标。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指出,对于新三板公司的估值,不能简单套用市盈率,这受业绩波动的影响非常大,而处于成长期的公司更是如此,必须有新的估值体系,要正确评估公司未来的成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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