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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市条件和程序(3)

时间:2010-12-30  点击: 来源:未知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于已上市公司,由于种种原因,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有权决定暂停或终止其股票上市资格。当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其股票上市即可被暂停:

(1)公司的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当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其股票上市可被终止:

(1)上述暂停情况的(2)(3)项出现时,经查实后果严重;

(2)上述暂停情况的第(1)项、第(4)项所列情形之一,在期限内未能消除,不具备上市条件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3)公司决议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家公司成为上市公司,我们撑为首次挂牌。程序有三
1.他要先申请股票公开发行
2.他要接受承销商辅导
3.他要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获准

首先,讲发行
1.证券发行的管理制度有审批制和核准制
2.发行方式:
按发行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募发行与私募发行;
按有无发行中介,可以分为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
按发行目的不同,可分为初次发行和增资发行。

第二,讲初次发行的条件
1.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其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
3.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分35 %;
4.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30%,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占其所折股本数的比例不得高于20%;
5.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5000万元;
6.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25%,拟发行股本超过4亿元的,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的比例,但最低不得少于拟发行股本总额的15%;
7.发起人在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8.近3年连续盈利等。

第三,讲上市辅导
股票发行与上市辅导,指有关机构对拟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的规范化培训、辅导与监督。发行与上市辅导机构由符合条件的证券经营机构担任,原则上应当与代理该公司发于票的主承销商为同一证券经营机构。辅导的内容
①培训 ②资产重组,界定产权关系。
③制定公司章程,建立规范的组织机构
④协助公司进行帐务调整
⑤协助公司制定筹措资金的使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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