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有没有专门支持物流企业的税费优惠政策?

来源:未知 作者:网络 点击: 时间:2020-04-20 15:53

此次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中,有没有专门支持物流企业的优惠?

 

 

  答:今年3月13日,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制发了《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6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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