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大征期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增值税优惠?这13个问答请收好

来源:未知 作者:网络 点击: 时间:2020-04-22 14:22
4月是疫情发生以来的第一个大征期,在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享受增值税减免优惠时,纳税人遇到了不少实际操作问题,如何解决?以下这些问题对照学习↓

 

  1.我是湖北一家小型制造企业,属于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3月,由于开票习惯,为购买方开具了一张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请问我是否还能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答:可以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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