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海淀区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

2015年度海淀区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核心区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意见》(京海发〔2014〕10号),强化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链,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海淀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4〕9号),制定发布2015年度海淀区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支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在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决策和管理中引入知识产权评议前置环节,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在核心区重点产业领域内,筛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的重大成果产业化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

  

  二、支持范围
 

  支持企业围绕移动互联网和下一代互联网,云计算,导航和位置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生物工程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文化和科技融合等“6+1”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高端制造等产业领域开展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

  

  三、支持方式
 

  对企业自主或联合高校院所等单位在核心区重点产业领域内,开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代表当前产业技术发展方向、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按项目已投入资金最高30%给予支持,最高支持金额1000万元。

  

  四、申报主体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海淀区注册和纳税,并在海淀园纳统的高新技术企业;
 

  2. 盈利状况良好或具有较好成长性,具有相应的科研能力和条件的企业;
 

  3. 项目申报企业应符合上述条件,高校院所等其他联合单位不享受政府资金支持;
 

  4.重点支持“十百千工程”重点培育企业和总部注册在海淀区的境内、外科技型上市公司等单位。

  

  五、申报项目条件
 

  1. 申报项目方向符合《2015年度海淀区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重点支持方向》要求(附件1);
 

  2. 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总投资额须在5000万元(含)以上,项目立项时间为2013年1月1日以后,在申报期前已完成研发和验收结题,并开始产业化的在建项目;
 

  3. 项目已完成的投资额须在1500万元(含)以上,要求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截止2015年8月底实际支出的总成本费用及支出明细表、项目2013、2014年度及今年截至到8月底取得的收入及收入明细表;
 

  4. 申请项目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合法取得知识产权,且知识产权清晰;
 

  5. 联合申报项目应有牵头企业和联合单位的合作协议,牵头企业须承担60%以上的投资额及相关任务,协议中应对各方的责权有明确约定;
 

  6. 重点支持列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以上、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的项目;对于具有重大技术突破、对区域产业发展有巨大带动作用的项目可给予重点支持。
 

  7. 申报项目应有合理的服务模式和盈利模式,具备较好的市场潜力和可行性,有明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8. 项目资金安排使用符合《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重大产业专项资金管理细则》要求(见附件3)。

  

  六、申报材料
 

  1. 项目专项审计报告、企业信用报告和知识产权评估报告。企业在申报项目同时需要提交项目已完成投资额的专项审计报告、企业信用报告;在项目初审结束后,园区将组织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评估工作。(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需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京审可为您出具,咨询电话:010-82672400
 

  征信报告相关通知:申报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须提交信用报告,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及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征信报告和补充征信报告)中没有不良信息记录。申报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企业可自愿提交信用报告,提交信用报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立项。(有关事项详见《关于在2015年专项资金工作中启动企业征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企业可以在海淀园管委会确定的信用服务合作机构中自愿选择一家机构,向其购买信用报告。对于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及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征信报告和补充征信报告)中没有不良信息记录的中小微企业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购买信用报告费用补贴。(详见《2015年购买信用报告费用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2. 企业通过专项资金平台http://zxzj.zhsp.gov.cn/进行在线申报,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2015年海淀区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资金申请报告》(附件2)及有关附件材料。
 

  3. 企业通过专项资金平台中的项目初审后,将《2015年海淀区重大科技成果产业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和审计报告等附件材料送交到海淀园产规处D620房间,要求胶装成册(一份)。
 

  七、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 9月30日- 10月19日
 

    联系电话:010—52420469

 


北京京审会计师事务所可为您出具:项目专项审计报告,京审合伙人为科委专家库财税评审专家,拥有多年的项目评审和审计经验。如需咨询请联系我们。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010-82672400

分享到:

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