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北京律师事务所审计

各律师事务所:

    2016年度律师事务所年检审计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律师事务所关注北京司法局通知。
    [ 
关于开展律师事务所2016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通知 ]

一、律师事务所年检审计对象

    按照规定,凡在2016年7月1日(不含7月1日)以前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均需参加2016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以《北京市司法局批文》印发时间为准。
 

二、律师事务所审计的时间

    2017年2月20日至4月21日
 

三、审计收费

    根据2016年律师事务所收入情况,参照下列标准,由律师事务所和审计机构协商确定收费:

    1、律师事务所年收入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500元;

    2、律师事务所年收入在50万元—100万元(含100万元):1000元;

    3、律师事务所年收入在100万元—200万元(含200万元):2000元;

    4、律师事务所年收入在200万元—400万元(含400万元):3000元;

    5、律师事务所年收入在4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5000元;

    6、律师事务所年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10000元。

 

四、审计机构

    北京京审会计师事务所是市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年检审计机构(见北京市司法局网站),已连续6年为北京律师事务所提供律所年检审计服务,累计服务律师事务所超300家。

    我们会按照工作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及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质量。欢迎各律师事务所监督。联系:010-82672400 李老师

    [ 2017年(2016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
 

五、律师事务所需向审计机构提供的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变更前后)、验资报告(变更前后);

2.已审核通过的2016年度整套财务决算报表;

3.2016年度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会计凭证;

4.2016年度使用的全部发票存根;

5.2016年度银行对帐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6.全部聘用劳动合同文件;

7.所属律师事务所资产的产权证书。

七、审计工作要求


(一)审计报告的内容

1、审计报告

2、附表

  附表1.资产负债表

  附表2.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附表3.业务收入表

  附表4.营业成本及费用表

  附表5.管理费用表

  附表6.基本情况表

  附表7.缴纳各种税款情况表

3、财务报表附注

(二)需要注意的问题

1、律师事务所提交的“2016年度决算报表”须加盖《北京市律师事务所报表审核专用章》(电子版),否则审计机构不予受理。
2、审计开始前,由律师事务所先通过财务信息报送平台(网址:218.97.138.137)选定一家审计机构,确定审计机构后,决算报表会自动提交至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收到报表后再通知律师所准备相关材料进行审计。
3、审计机构需将审计报告通过财务信息报送平台发送给律师事务所电子版一份,并出具书面《审计报告》一式两份。律师事务所存档一份,年检注册时提交各区司法局律管部门一份。律师事务所可以随时在财务信息报送平台上查询本所的审计报告。

 

八、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010-82672400 李老师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9号恒兴大厦17层E室。
 

北京京审会计师事务所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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