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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 税务服务 >> 企业财产损失审核需提供的资料  

我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收费标准

企业财产损失审核需提供的资料


序 号

资 料 目 录

准 备 情 况

1

单位设立时的合同、协议、章程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单位设立时和以后变更登记时的批文、验资报告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

重要经营合同、协议复印件

 

5

企业财产损失申请及财产损失清单

 

6

因自然灾害造成企业财产损失,必须提供能确认发生灾害的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7

因责任事故造成企业财产损失,必须提供确认发生责任事故的公安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对责任人处理结果的材料

 

8

因资产盘亏、短缺、残损、霉变而发生的财产损失,必须提供企业关于资产清查、盘亏情况的专题报告。有行业主管部门的企业,还需提供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9

因坏帐损失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如果因债务人死亡或破产,企业必须提供债务方所在地法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如果因债务方其他原因,造成企业存在逾期三年未收回的帐款,企业必须提供合法的证明材料并说明原因。

 

10

企业投保财产发生损失,必须提供保险部门损失估算及赔付资料

 

11

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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